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协议哥斯达黎加是中国在中美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硕士学位)
课程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 该科目(电子学习)是以下高等教育课程 的一部分,由EENI Global Business School: 中国 - China-Costa Rica Chine China-Costa Rica 中国: 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 哥斯达黎加是中国在中美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8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哥斯达黎加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填制报关单,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15”。 三、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哥斯达黎加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02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四、本公告附件中使用了简化的货品名称,其准确的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货品名称描述为准。 (c) EENI 国际商学院 / Global Business School (1995-2024) |